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一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三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03年依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的批复》(朝编〔2003〕29号),为便于解决公民事实收养的问题,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正式成立。后依据区编办《关于朝阳区儿童福利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朝编〔2012〕60号)及《关于调整社会福利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2014〕49号)文件,明确本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区社会福利中心(区儿童福利院)整合,组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加挂北京市朝阳区儿童福利院牌子,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全额)。
(1)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2)部门职责
负责本区内未满18周岁弃婴及孤儿的接收、照料、医疗、康复、教育、送养工作。负责全区福利企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8人,实际8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关于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法典》等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3、持续做好在院儿童的照料、医疗、康复、教育、送养等工作,保障儿童权益落实。
4、坚持做好福利院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养育服务标准、流程和行为。
5、完成局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281.702908万元,比2024年2,562.064740万元减少280.361832万元,下降10.94%,下降原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81.702908万元,比2024年2,562.064740万元减少280.361832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93.6629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2.87%,比2024年313.484914万元减少19.822006万元,下降6.32%,下降原因为:单位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1,988.040000万元,比2024年2,248.579826万元减少260.539826万元,下降11.59%,下降原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20106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9179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07330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077164万元减少0.003858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9.946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9.94680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9.025000万元增加0.921800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拨入4辆公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7.773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7.7739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汽车6辆,155.9033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福利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详见附件13。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4年年度本单位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3.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